书家和书法家区别?
“书法”和“书法家”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它们有各自特定的含义;但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书法”的本意是指毛笔书写汉字的方法、技巧。它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笔法,指用笔的方法;二是字法,指用字的规律;三是章法,指整体的布局。 自产生之日起,中国书法就与实用紧密结合,人们把实用汉字书写艺术称之谓“书法”。如公文、笺纸、招牌等等,均要求书法书写。我们所说的“书法”,就是指这些实用的文字书写艺术。
至于“书法家”,古无此词。现代汉语中称为“书法家”的人,古文中称之谓“书家”。《辞海》中,“书家”释义为“善于书写汉字的人”。(注1) 这个定义比较模糊,不够准确。其实,“书家”一词在古代还有更具体的含义——泛指从事书翰(书信、字画等)的人。明代张溥《答李弇州书》:“然非先生之书,无以显其文;非书家之笔,不足以状其形。” 他所指的是文人写字,要写得像样,必须掌握技法,故又有“书工”之称,指技术精湛的书家。明末清初著名学者朱彝尊在《池北偶谈·谈书》中说:“今人作书,惟画及行草,极能装腔作势,所谓书家者,即非是矣。”他这里说的很明确,不是所有的“善书”之人都是“书家”。可见,古人所谓的“书家”是个有着特定涵义的名词。
还有称“书手”“笔札”“墨客”等人也指代“书法家”的意思(多用来称代人)。如杜甫诗《丹青引赠曹将军霸》:“将军笔阵扫匈奴,战士鞍马驰鲜卑。”又韩愈《祭柳子厚文》:“执笔洒墨,相与喧哗。” 另外还应该注意一个词语——“书家鸡”。这个词起源于唐代,指的是精美的纸张。因为古代的纸,原料主要是麻,也有木、竹等为原料的纸,但美观度远不及这个“书家鸡”。据说唐朝的纸,最好看的是“薛涛笺”,其次是“红霞笺”,再则是“鱼鳞纱”,而“书家鸡”则更是精美。宋陈师道《后山杂谈》:“近岁京师,始有书家鸡纸。”(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