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能叫中国吗?
“古玩”这一名词是中国文物、艺术品领域中的一个特有概念,是近代以来中国古董商人、拍卖行以及有关学术机构在长期的业务活动中逐渐形成并沿用至今的。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反映了特定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并由此产生了诸如“古玩界”“古玩商”“古玩城”“古玩摊”等衍生词。在翻译外文文献和进行对外交流时,也应使用“古玩”这一词语。 有些学者认为,“古”字有贬义色彩,带有指摘之嫌,因此应该将“古玩”简化为“古”或“古董”,并且认为“古董”一词更为符合英语表达习惯(enjoying good repute as a collector`s item)。这种观点混淆了文物与古董的概念。虽然“古董”确实是由旧家具、旧器物等演进而来,但是今天已经很难找到真正的古董了;同时,“古董”这个词也失去了古代汉语中的贬义色彩。所以,不论是按照古代汉语的原意还是现代汉语的意思,“古董”已经失去了作为文物研究的客观性。
目前世界上所有文明古国的文字中,只有中文在使用“古董”这个词汇来指称本民族的古代文化遗产。其他语言中相应的表述无一例外都是使用“古”(old/ancient)或者“珍”(rare/valuable)等词汇,这与使用“古董”一词指称文物有着巨大的差异。当中国的文物在国外展出时被翻译成“古董”,这显然是不合适的。1983 年出版的美国汉学家尤金·菲尔德所著《伟大的丝绸之路》一书中有这样的译例: 当这些文物被运到西方展览时,常常被误译为“古董”。事实上,除了一些个别案例以外,中国的古董是没有价值的。“古董”是指通过二手交易获得的古老物品——通常是那些从欧洲或北美洲的古董店出售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