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年属什么时候?
1940年,是民国二十九年,属于农历庚辰年(龙年)。 民国时期计算年份采取公历纪年法,所以30、40年代提到的“某一年”就是公元多少年的意思,与农历无关。 比如1927年是民国十六年,计算方法是:1927年-1912年=15,所以1927年是民国十六年;又如1937年是民国二十六年,计算方法同上,即1937年-1912年=25,故称民国二十六年。 再来看“民国三十三年”,即1944年,按照上述方法计算1944年-1912年=32,所以1944年是民国三十三年。
但是请注意一个时间点——“一九三四·五·九”!这个时间点指的是阴历闰三月十九日,对应公历日期为1934年5月9日。此时正值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国定假日”改革,将之前的传统农历节日改为对应公历日期。因此“三·五·九”就对应了1934年5月9日这一公历日期。而在该日期之前,即农历的闰三月十八及以前,均称为农历癸酉年。
因此1934年5月9日前后,即农历闰三月十八至三月二十九日,属于中华民国癸酉年。而过了五月九日之后,即农历闰三月三十日至年底,才属于中华民国甲戌年。所以这前后两个年份之间相差了一年。因此在民国史和革命史中常见这种情况:某某事件“发生于某某年之春或秋”,但查其公历日期却“发生在某某年之后不久”。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正是上面所说的“国定假日”改革造成的年代重叠。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1934年到1944年间,国民党实行统合各方势力的政策,以党治国,大力强化国家权力,对于地方豪强以及割据势力不断进行武力清剿或是政治瓦解,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和民族主义意识形态。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国民党党内和外部的反共力量遭到打压,而抗战前的国内和平与经济繁荣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