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是哪一年妇女方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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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国初年提倡放足以来,封建的缠足恶习就被逐步摒弃。在30年代以后,在城镇与部分农村中,缠足已经绝迹。但到50年代,在边远山区,旧礼教还占有支配地位,缠足又得以死灰复燃,成为妇女中的一种残害。

解放以后,缠足不仅成为历史陈迹,而且成为反对封建压迫的象征。在少数民族地区,有的女青年为了向封建落后思想表示抗议,还故意把双脚缠成畸形呢!

那么,妇女缠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又是什么时候解放的呢?据有关史料记载;妇女缠足的陋习,从北宋开始,到南宋以后慢慢形成了,到明清时达到了顶峰。当时,南方一些地区,还有女孩子在八九岁就受折磨而成为三寸金莲。至于到清中叶以后,有些地方仍然有缠足的陋习。

妇女的“天足”运动到五四时期有了一个高潮。1912年孙中山先生在《大总统宣言》中规定:“至男女之有受完全之教育,及所有之权利,皆得享受,而不受其限制。”在“宣言”的推动下,社会上纷纷建立“天足会”、“不缠足会”等组织,倡导天足,反对缠足。

妇女解放与移风易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辛亥革命后,在男女平等和移风易俗的影响下,缠足的人虽然减少了,但至1928年,全国1万多万女性中仍有2800多万妇女缠足,到50年代初仍有少数地区保留缠足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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