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的酒有生产日期吗?
当然有!而且还相当有意思,我整理如下(以茅台酒为例): 1935年11月27日,赖茅创建人赖永初用自家烧坊接洽了上海恒昌号盐业店代销其生产的白酒,并签署了一份契约。这份载明生产日期为“中华民国四年十月初一”的契约如今保存在国家博物馆中。 这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中国近代白酒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944年的贵阳《中央日报》报道,黔灵酒厂生产的“五星贡品”牌茅台酒荣获西南名酒第二名;1946年的贵阳《大公报》则称该厂所产茅台酒“享誉海外”“畅销法国、荷兰及东南亚各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1950年到1986年间,茅台经历了建厂初期、“三渡槽”扩建期、“扩吨位”时期等发展阶段,在工艺上不断完善和提高。这期间生产的茅台酒都有正规的包装和标识。
1958年后,贵州酒厂开始使用喷码机给茅台酒标识生产日期,当时是沿用了延安时期创造的“数字标记法”。具体做法是用阿拉伯数字标明月份和日期,如:1979.9.27或1981.3.18等等。这种标记方法一直沿用至今,只不过将原来的汉字改为英文缩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