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四川都督官大吗?
都督,即都司督抚的简称。明初,因南北直隶和河南并无地方行政机构,故以应天府(今南京)与北京府(北直隶)所领十府及浙江、江西两省各直属州,均隶属于中书省;其军事编制则分为五军都督府及各省都司,总称都督府。后南、北直隶改为京师、京师,直属州改为辖州,皆不属地方行政体系。而浙江等省之直属州,亦陆续划入所在省辖。于是,明代的内府与六部及地方府州县构成了完整的中央集权体制。 清初,承明制,设内、外府。顺治元年(1644)定都于北京,以旧京师应天府为南明,新建京师府城,置京师大兴、宛平二县,分隶顺天府。三年定为京朝官制。十五年定制,设十三衙门,管理各项事务。
雍正皇帝即位后,始设军机处办理军务,并以此掌握内外大臣。乾隆帝时,定每年八月皇太后圣寿节为宫中万寿节,于前一日率王公大臣行礼祝嘏(拜寿)。此后,每逢太后万寿日,天子亲率群臣行礼,成为定制。嘉庆时,始定太和殿为皇帝祭天之处,中和殿为皇帝祭祖之地。道光帝时,因太和殿正脊两端饰物日久脱落,特命制新式样,并传旨“但求金碧辉煌,莫问金钱无数”,由此开始用黄金铸件代替方竹作为装饰。咸丰时,又于大殿周围加围宫殿300余间,形成现在的紫禁城范围。同治年间重建三大殿后,改中和殿为保和殿,以示“调和四海”之意。
至于民国时期的都督一职。都督是武职,掌管一省的军政事宜,地位略相当于明朝的巡抚或清朝的藩台,不过没有察举人才、主持乡试、主持学政以及节制提督的权力。 清末民初的建制,外省总督一般领兵健,有节制将军、提督之权。但是,由于绿营兵权已经削弱,所以总督实际上统兵不多,甚至没有自己的驻节军队,多数情况下只是监督地方巡防队而已。
辛亥革命爆发后,各地督抚纷纷宣布“独立”,割据一方。袁世凯在任北洋大臣期间多次指使部下策动兵谏,逼清帝退位,旋即逼迫宣统帝退位,拥建民国,任第一任临时大总统。当时,都督一职较为重要,除负责治理一省外,还担任着维持当地治安、镇压反抗力量的重任。所以,这一时期的地方官制也较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