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什么法书法家?
李斯,字子楚,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属河南)人。秦统一六国后,任廷尉,制皇帝诏书,并起草秦始皇死后秘不发丧及扶立始皇孙胡亥的命令。秦二世时,李斯升任丞相,受命主持编写我国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秦末农民起义爆发后,他主张剿灭反秦义军,遭到秦王政的训斥。秦亡之际,他与赵高合谋伪造诏书,害死始皇长子扶苏,帮助秦二世篡位。后随秦二世巡行郡县,在返回咸阳途中,被赵高诬陷发配到蜀中。途中被迫写下《狱中上书》,后被处死。
其书法造诣深厚,师承荀子,初学籀文,得李斯章草之真传,与唐朝欧阳询、宋代柳永并称“唐人书写三大家”;与颜真卿、柳公权、赵孟頫并称“楷书四大家”。其草书有章草遗意,笔划曲折,字体紧凑;行书流畅秀丽,风韵神采,独树一帜。其代表作《泰山刻石》、《琅琊台》等现已被镌刻于石,永载史册。 相传他年轻时与魏武帝曹操、汉司马师均有交集。曹操作诗赠之曰:“千里迢迢至,有缘何由逢?比翼多欢趣,孤鸾寡和鸣……”又有“山阴韩伯休斯,清辞丽曲,所著诗文,皆叙幽思,善属文”之语。司马师作《寒食赋》亦云“惟李斯堪与相匹”。可见当时他已在文坛上颇具声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