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多元化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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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多元论是19世纪在欧洲兴起的关于艺术的性质和意义的理论。该理论认为,由于每个时代和社会有着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心理需求,因此没有一种艺术是绝对的“高级”或“低级”的;也没有哪一种艺术形式可以独领风骚、统治一切。 简单地说就是,存在即合理,没有高下之分。

这一观点得到许多人的赞同并成为文艺界的流行思潮。然而这种观点在20世纪初遭到了西方一些学者如理查德·舒斯特曼等人的挑战。他们认为艺术多元论把审美判断简单地归结为个人喜好问题,是有失偏颇的。 之后,艺术多元论便成了“任我行”“由你说好说坏你说高说你低”……的理论。

当然在中国这是没有市场(可能还有些人反对)的。为什么?因为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嘛!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生产决定消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一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比如我国当前的马克思主义),是这个社会经济结构(生产力)决定的。所以艺术多元论怎么可能在这里存活呢?

另外,我们还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个方针是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下制定的呢?是为了克服“左”倾保守主义和右倾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不利影响而提出的。这里其实暗含了一种主流价值观——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美学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当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所以,艺术非多元而是主导思想一元化,有主流(代表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也有支流(体现多样性)。但不管怎么变化,都建立在人民大众为基础的生活土壤之上。换句话说,艺术是由人民选择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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