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票中国才有吗?
“中国”只是“邮政部门发行邮资凭证”的一个称谓而已,全世界所有国家的邮资凭证都称“邮票”(Stamp)——这个词来自拉丁文stirp,意思是“树桩”;因为古人用“刻碑”的方式来印刷邮件的收报戳记,这种印迹的形状和形状类似树桩,所以就叫stirp了;而后来发行的印有文字、图案的邮资凭证,自然也都是叫stamps了。 事实上,最早的“现代”意义的邮票,并不是由中国发明的。1794年5月17日,世界上第一枚“邮票”——英国黑便士(Black Penny)诞生了。这也就有了后来的“国际邮政联盟”(UPU,The Universal Postal Union)。
时至今日,全球大部分国家都已加入该联盟,并遵守由该联盟确定的《邮票条例》(Postage Stamp Arrangement )。根据这个条例,凡列入目录的正式邮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题主的想法是正确的——“只有中国才使用‘邮票’这个称谓”。但这是建立在中文母语者惯常思维基础上的错误解读。
其实,只要翻一翻英文原版《邮票条例》,就可以发现,“use of stamps”的概念外延显然要大于“邮政部门发行邮资凭证”概念。根据该文件第一条的定义,“stamped paper”指代的是“具有收报标记或文字的纸头”,而这种带有收报标记或文字的纸头,完全可以由非政府机构发行!
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一下:假设有A公司和B公司之间有信件往来,A公司收到一封加盖本公司印章的信,信里附了一份盖有B公司票据章的回单,那么这份“具有收报标记或文字的纸”就属于A公司。即使最初B公司交付给A公司的款项没有经过法定货币发行机构印制,也完全符合《邮票条例》对“stamped paper”的定义,当然就应该算作“stamps”的范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