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作品有展览权吗?
对于展览权的理解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展览权是著作权人自己行使的一项权利,著作权人有权决定自己是否行使其作品的展览权,也有权要求展览其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著作权人还可以许可或者禁止他人展览其作品。
2、受展览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是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原件或者作品的复印件。
3、展览权是针对美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而行使的,不是针对其他载体上承载着美术或摄影作品而行使的。对于美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不仅包括在纸上的,而且包括以任何物质载体上的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比如油画、国画、版画、素描、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4、受展览权保护的美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不是陈列于公共场所,而是陈设计入公共场所可见的部分,即可以被公众所察看,如果一件美术作品放在室内不可供公众察看,就不受展览权的保护。所谓室内,主要是指住宅等非公共场所。如果将某件美术作品仅仅陈列于公司、企业内部,也不受展览权的保护。
对于除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以外的其他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展览,如展览某一部小说或者诗歌作品的手稿等,只要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也不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因为对于其他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的展览一般不会使原件或者复印件增值,也不会产生经济收入,一般属于资料的展览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