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铜钱私铸是什么?
清初沿用明代旧钱,币制紊乱,劣钱充斥市场,以致钱贵银贱,市场动荡。顺治元年(1644)开始铸行通宝钱,嗣后成为历代清钱的固定钱文格式,改称年号铸钱,先后铸有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光绪等年号钱,铸量最多的是乾隆通宝。康熙朝禁止私铸钱币,私铸者,铸炉、铜料入官,犯人斩决。
乾隆四十六年(1781)至五十三年(1788)先后五次颁发特旨,严禁私铸钱,违者立置重典。乾隆朝以修书、制瓷、营建工程、军事等为名,行铸行钱之实,由官方控制了铸钱的大部分权力,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清王朝钱权高度集中于中央的管理制度。
鸦片战争以后,国力亏损,军费开支浩繁,财政日益拮据,各省纷纷申请开铸大钱。钱制屡变,出现了当十、当二十、当三十、当五十、当百、当五百、当千等大钱,改变了铜钱一贯通行当百的成例,并停止了小钱的铸造。钱制大乱,钱价跌落,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导致私铸盛行。
光绪以后,各省银元的铸造迅速发展,铜钱的市场地位日渐式微,私铸亦趋于衰落。铜钱的铸造,始于顺治元年,终于光绪三十年,持续25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