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瓷器用什么瓷土?
景德镇官窑所用瓷土,有专供的瓷务监烧局管理,由官府直接掌握,称官窑瓷土。
清康熙年间,官窑瓷土由专差押运。每年五月和九月两次押送京口,由景德镇、浮梁、新昌、南昌等地经过,经水路运京。
清雍正六年(1728年),专差押运改为水营运送,所运瓷土由浮梁经乐平(乐安河)入鄱江,转鄱阳湖入大江,运至南京上岸,经太平府(今当涂)转芜湖,然后由运河至镇江入长江,再经京口运往北京。
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起,江西总督鄂辉派兵120名驻扎于景德镇珠山官窑附近,督造瓷土。这些兵丁在押送过程中专横跋扈,肆意勒索,当地民众颇有怨声。雍正初年,因押运兵丁所勒索财物被事主告发,有20个兵丁及差役被处罚,其中8名押运兵丁被杖责、流放,7名役丁被笞责并罚款。
官窑瓷土在押送途中,沿途需设置接待点。浮梁官窑接待点在城门外,新昌官窑接待点则设于150里外之洋洲,均设士兵看守。乾隆十二年(1747年)后,景德镇设立驿站,专门派人看守。
至道光后期,景德镇仍按每年运瓷土4万多挑(每只挑重75斤),约计1000万斤。押运兵丁至景德镇珠山官窑。
清代官窑瓷土,除景德镇御窑厂用瓷土外,宫内其他处所制作器皿,所需大量白瓷土,由官窑瓷务局派差员,领运于浮梁等处购办。
浮梁州窑,在浮梁县西二里,亦名天昌官窑。明初时,设官窑于窑头市东枫林村,附近所产瓷土,质细而色洁,专供官窑烧造瓷器。其瓷土由官窑局派差员前去挑挖。
浮梁新昌窑,明代官窑瓷土采自景德镇附近之七里街,及浮梁县之东门外石街村和北门外下石街村等几处地方。
明代浮梁县之东门外石街村瓷土,“色白而质坚,烧成瓷器,色尤莹洁”,专供江西布政司烧造瓷器之用。“石街瓷土,烧造诸器,尤耐久”,瓷士为石泥,坚硬不易粉碎,需以水浸,其水色鲜红如血,“以磁碗承浸则色暗”。
自康熙三十一年,将石街村及七里街瓷土,全部改由新昌窑开采。新昌窑在新昌乡之双凤、新龙等地,瓷土洁白无杂色,烧造瓷器光亮洁白,质素坚,与石街瓷土相同,有“白如凝脂,坚如玉”的美誉。
新昌镇东门外下石村,亦有产瓷土,质坚色白,专供新昌窑之镇御窑及江西布政司烧造瓷器,且该地瓷土有石质、水浸色鲜红如鸡血,“以磁碗承之色自暗”之特征。
康熙初年,将石街村、七里街所产瓷土,改由新昌窑开采。
乾隆四十三年(1773年),景德镇御窑厂瓷务局雇工多达60人,挑瓷土120担;道光十六年(1835年)雇工减15人,瓷土减少10担;道光十九年(184)年雇工减为8人,又减担50斤;至道光二十三年减为3人,又减少瓷土之担数。可见,清代景德镇用瓷土,从开采到制作,一直由官府控制,为官窑烧制瓷器,保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