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的墓碑有价值吗?
民国是民国,清朝是清朝,这两个时代的人对死亡的态度很不一样。 清人刘鹗在《老残游记》里写道: “人生自古谁无死,早死早晚得勾销,何如赶紧死了算完啦!” 他写这话的时候还没到民国,但态度已经这样了。可见“及早死”在清人心中已是根深蒂固的观念。
而到了民国,虽然社会动荡不安,但是人们对于死亡的认知却更为理性。他们不再像前人那样试图逃避死亡,而是欣然接受了死亡这一自然规律;同时,为了不让亲人死于战乱、瘟疫等天灾,他们开始寻求一种更有人性、更有尊严的死亡方式——葬于故乡,葬于地下,远离战祸,安安静静地等待尸体腐烂或尸变。我们可以看到在民国出现了一种新的丧葬形式——土葬。
1924 年,北京政府颁布《殡葬条例》,其中明文规定“死后埋葬者准其土葬”,“允许将尸身用布或纸浆裹好下葬”。这个政策让土葬的流程变得简单起来,也使得它成为那个动荡年代最普遍的丧葬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