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奏折怎么写?
关于奏折,《辞源》中解释为“臣下对君主陈奏事情或表示敬慕之辞”,可见这是一种封建社会下级向上级陈述事情的文书;而清人吴省钦所著的《尚书讲义》则对此有详细的解读:
“凡言奏者,进奉之意也。奏本者,具文以送之于上矣。先秦曰奏,汉唐以来曰奏章,国朝康熙以后曰奏。必曰奏者,谨严之文然。又曰奏摺,谓如奏本之摺纸也。其文若何?天子百官皆有定式。今所行大臣奏摺,皆直书其事,而以‘请’、‘恭请’、‘附片’等字冠于事首。盖古者必书其事而后进焉。今则除大事昭告外,但将事宜拟稿,署官衔名,用印信,其馀缮写送交,皆属属承旨之衙门经办,故特简笔,而于本文之事不甚详载。惟大事昭告,必须详明情由始末,以昭法戒。是则奏之本义,惟君相知,其细务曲尽,亦惟君相知云。” 奏折是一种比较正式的文书,写作时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礼仪。
那究竟要如何书写呢?笔者在查阅了诸多文献资料后,尝试复原了一下这看似简单的文字,其实内涵丰富、程序严谨的文书模样……
1.要用大字写清楚所陈奏的事情,比如《再议减漕议》《讨乌梁海札》等等。
2.正文:这是奏折的核心部分,需要详细书写事情的经过和结果。为了强调重要性,可以分段分点写下具体事宜。不过需要注意字数,一般不超过五百字(雍正时期例外)。 如果事情较为复杂,可以先写个大纲,再把重要的事例填入空格内。 大事宜详,小事宜略。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须写明日期并加盖印章。 有必要附上相关资料及依据时,可单独列成章节或附录在后面。
3.结尾: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需要加上署名和日期,同时还要盖章!(此处划重点) 如果您需要老板特别批准或者事情重大紧急,可在开头说明,也可以在结尾提出,总之要言之有据。 但注意不要胡乱使用批阅,不然会出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