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圣旨属文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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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是中国帝王文化和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的朝代,清代的皇帝以“祖制”自诩,将前朝制度沿袭下来。清朝皇帝圣旨,作为皇帝行使权力的文字标志,虽然沿用明代形式,但仍然彰显着满人入主中原后的文化特色。清代皇帝下令的方式除了口头宣布,就是制作圣旨,通过官员传递。

清代圣旨为黄色丝织物或纸制品,文字全部用朱笔填写,一端书写发旨的皇帝姓名。其内容主要有授官、封赠、封典、表彰、慰谕、征召、惩处、军务等。从格式上来说,一般分为上款和下款,上款主要说明皇帝身份,如“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下款用于说明发布时间以及具体事项,末尾则是“诏日”“谕日”和“敕曰”等。从格式和内容上,清代圣旨基本承袭了明制,但在文字上,体现着满洲八旗贵胄文化的特征。另外,圣旨还根据等级和事务性质的不同,又分为一般事、特殊事以及紧急事。

皇帝对少数民族和边疆地区少数民族首领、官员颁发的圣旨在文字上也颇有讲究。清朝皇帝对少数民族首领、贵族、官员、平民等授官的圣旨称“蒙天眷命”。道光帝即位后,对受封蒙古王公所颁发的圣旨称“蒙钦奉奉天承运皇帝训命”。清代皇帝对蒙古族的封赠一般使用蒙文汉文两种文字写就的圣旨。乾隆二十九年将蒙文圣旨定为:“钦奉乾隆二十年正月十七日奉天承运皇帝恩赏。大蒙古察哈尔博勒铎勒尔国王、大蒙古札萨克多罗郡王、大蒙古札萨克多罗镇国公、大蒙古札萨克一吾齐、多罗唐古博勒札萨克多尔济巴图鲁、固山贝子、和硕额驸、和硕额驸、多罗格格等特恩赏谕命。”清代皇帝对东北少数民族的圣旨称为“奉天承运皇帝敕命”,如乾隆四十二年二月戊戌,册封科尔沁博多勒噶台亲王萨玛多尔济为镇国公、札萨克贝子色布腾巴勒为辅国公,所发圣旨称“奉天承运皇帝敕命”,其他如盛京总管,盛京内大臣、将军,黑龙江将军等满族宗室成员和东北边臣的圣旨也称为“奉天承运皇帝敕命”。而对台湾岛少数民族的圣旨称为“奉天承运皇帝制曰”,乾隆二十六年谕琉球国国王圣旨也是“奉天承运皇帝制曰”。

从上述可以看出,清代圣旨文字的称谓变化也反映了满蒙、汉藏等民族的文化与政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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