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国26年是多少年?
1935年是民国二十四年,那一年国民政府宣布取消民国纪年,开始使用西元纪年(也就是公元纪年)同时为了体现与清朝的区别和延续性,在公文中使用“中华民国某某年”的记年方式,因此1935年的公文大多以民国二十三年的时间记年并标注年号。
1936年国民政府决定采用公历记录时间并颁布《历书》规定从该年开始采用公元作为标准记录时间(即公元纪年)同时允许民间保留使用农历及民国纪年的习惯但公文必须使用公历。 于是乎1949年以前的正式记载中出现了这种诡异的情况:国民党控制的地区和使用新人民币的地区(如台湾、海南等地)使用的都是公元纪年,而共产党控制的地区和用旧人民币的地区(如内地、香港等)仍继续使用民国纪年。
1949年以后大陆改用公历,而台港澳等地区沿用民国纪年直至今天。 而1935年至1949年间这一段时间由于国共两党实力此消彼长,各控制区形势错综复杂,所以具体的历史事件和时间点各有说辞。这一现象直到1949年以后才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