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年的银元值钱吗?
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国民政府建立货币发行统一制度,颁布《国币条例》,定出“法币”政策,统一发行人民币,收回各省、市、县银行券(包括银圆券),以铜元、镍辅币作为主币。为了减少流通中纸币的发行量,在发行新钞票的同时,还令各大银行限期将所持有的现金及金库中的黄金全部交存于中央银行,实行集中保管;同时要求所有公私款项和物资,一律停止支取或运送出境,由各地海关监督执行。
自此之后,旧版本的银元就逐渐退出了历史的舞台,然而因为铸造数量极大,民间留存的银元依然不少,因此直到现在,大家还能偶尔见到银元的身影。 那么,既然当时是统一铸币,为何还会有那么多版本的银元呢?
这是因为当时的经济状况非常复杂,地方军阀各自为战、财力自负,根本没有考虑过全统一的货币政策,所以在当时,除了中央银行之外,很多地方都有自行开铸货币的权力,例如我们熟知的袁大头、孙小头,还有西北的冯玉祥,福建的李宗仁等,都曾经自行开国币。
而到了1948年,由于国民政府的货币政策再次失误,导致通货膨胀严重,法币大幅贬值,人民生活受到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政府不得不再次拿出早已被遗忘的银圆券来挽救危机。于是,在抗战胜利后不到两年时间,国民政府又发行了大批的银圆券,并且要求必须遵守“法币”总额不突破207.6亿美元的国币发行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