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存单怎么办?
先放结论,找银行网点挂失补单(注意不是挂失卡)+柜台申请汇款至指定账户/存折 具体案例如下,客户拿了一张50元的银行定期存单来办理支取手续,但客户忘记了密码,且存款到期日已过近一个月。由于该笔资金用途为生活费,比较重要,不能耽误。 客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定期存单来到网点要求办理取款业务,工作人员询问其是否知道密码时,客户说不知道,同时查询交易记录,发现客户是本人前来取款的,但是根据《储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未设密码的活期储蓄存款,任何人凭储户身份证可以查询余额。”不能直接支取。
由于客户已经忘记密码,无法通过密码方式支取,而银行又无权擅自为顾客支取现金,此时双方陷入了两难境地。于是,工作人员向客户介绍了补救措施——挂失补单。即由本人书面挂失,在提交有关证件后,可先补一张新的存单,然后,再按照新的存单号码重新设定密码,最后,办理现金提取或转账借记手续。这种处理方式符合法律规定,既保证了客户的切身利益,又保证了银行的经营运作合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