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五年发生了什么?
1946年,民国三十四年。民国三十五年开始于1月1日,结束于12月31日。这一年发生了许多大事——
——1月5日,国民政府颁布《惩治汉奸条例》,规定“汉奸”定义及惩处标准;同日,国民政府发布命令,将汪伪政权所有官吏均定为汉奸,限期赴南京报到,听候处理(注:该命令发布后,约有80余汪伪政权要员抵宁,后被移送北平受审);
——1月7日,汪精卫因病情恶化去世;
——1月14日,国民政府宣布撤销军事委员会,重新组建陆军总司令部和空军总司令部;
——1月19日,国民党中常会决定,在党内设立“惩治汉奸实施委员会”,负责清理汉奸案件并执行判决;
——2月2日,中国民主同盟在重庆召开一届四中全会,通过宣言及政治报告,决定在盟章中增加消灭帝国主义、铲除封建主义、实现民权保障等条款;
——2月7日,延安解放日报社发表社论,指出“蒋介石集团和中国共产党相比,其腐败、反动和罪恶的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号召团结起来,打倒蒋介石;2月10日,毛泽东致电李济深、蔡廷锴等人,指出目前时局特征为:内战,外敌入侵和国民党腐化三者交织在一起;
——2月11日,美国国务卿马歇尔向总统 Truman 报告对华政策:支持国共双方“停止武装冲突、恢复谈判”,但认为共产党“没有诚意”;
——2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鼓励各民主党派发表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言论,提出“一切愿意同我们合作的民主党派,不管他们人数多少,只要可能,均应加以联合。无论任何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只要赞成人民解放战争,一律予以欢迎和支持”;当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在港宣告成立;
——3月1日,国民政府颁布《惩治叛乱条令》;
——3月2日,国共和解会谈在北平举行第一次会谈;
——3月5日,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在重庆开幕,会议期间,通过《加强国家与社会经济建设方案》等相关文件;
——3月18日,中共代表林伯渠、李维汉等向北平军事调停小组提交备忘录,提出终止国共和谈的十点建议;同时,中共发出指示,要求国民党控制的报纸不得刊登揭露内战暴行和抗议美方援助内战的评论文章;
——3月31日,中共代表和林伯渠分别通知军调部三方代表,由于国民党破坏和谈,中共决定结束谈判,离沪返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