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光是书法家吗?
“书”字从文字学上讲,小篆中作“書”,由“聿”、“辛”或“聿”、“辛”、“言”构成。隶变后楷书作“书”。 “光”字在古文字结构中做“音”、“章”等。 《说文》解“书”为“指事”,解“光”为“光明”。段玉裁注“书”时说“以手执笔而书,其形如字……故‘书’者,所有之文也……”(《说文·书部》) 解“光”时说“光者,明也。”(《说文·光部》) 所以从字形上看古代“书”和“光”两个字的确不是同一个部首,而且也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从字义上分析两者也完全没有联系。许慎把“书”列入“文部”是很正确的,但是把“光”列入“广部”却是有问题的——这两个字根本不属同一类,怎么比较呢。
那么为什么“书”“光”二字要放在一起排列呢?因为这两汉字都经过“隶变”“楷化”的过程,最后呈现出的现代字形完全一样——“书”是“光”的繁体字。也就是说,现在的“书”是“光”的异体字。 汉字的“隶书”阶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时期——在这一阶段的文字,很多字形状趋于一致,但字义已经发生变化了——这些字我们称为“形声字”——“形旁”表示这个字的类别,“声旁”发音同字的意思。所以,后来的学者们为了标注文字的发音,只好用“形声”标“形旁”,用“音符”标“声旁”——这就是现在汉字的偏旁部首的来源。
通过比较可以知道,现代汉字的偏旁部首是从古文字的“形声字”发展而来的。 所以说,古人编字典时,把“书”归入“文部”是正确的,因为“书”本为“指事”之字。而“光”归入“广部”是有问题的,应该移到“文部”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