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年人民币纸分币何贯?
53 年,也就是第三套人民币开始发行的时候,当时为了鼓励人们使用纸币,减少现金流通,增加交易效率,同时为了抑制盗币、伪币、劣币等不法行为,对伪造货币者,处以死刑;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在五十年代初期,我国处于战后恢复期,财政经济情况非常复杂,物价变动很大。为保证人民生活的稳定,国家制定了严格控制物价、稳定币值的政策。尽管当时出现了通货膨胀,但国家并没有大幅度的提高货币发行量,而是不断调整、完善计划管理体制,努力做到用计划调节代替市场调节的作用。 1950年至1952年间,全国各地纷纷掀起清理私产、统一市场的热潮。据统计,仅在1950年上半年,全国就有46万工商户遭到查封,3.8万多商户被吊销营业执照。各地还成立市场检查委员会,规定一切商品皆须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出售,任何私商擅自抬高物价的行为都将被严厉惩处。在严刑峻法之下,投机倒把活动得以抑制,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从第二套人民币开始,国家开始采用“人民币固定汇率”制度(第一套人民币实行的是“人民币不标价”制度)。即对外官方汇价一直维持不变,国内各种物价水平上涨也受到严格的控制。在这种制度下,无论国内还是国际形势如何变化,国内物价总水平怎样波动,外汇储备多少,基础货币投放量如何,法定利率如何变动,都不会直接引起我国纸币面额的变化。只有当物价水平真正降到一定水平时,国家才会采取适当的货币政策工具来调节货币供给量,以此来拉动物价水平回暖。在这一阶段,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货币供应增长也比较迅猛,但通货(通货,是过去称法。现统称货币。)膨胀率却始终保持在国际标准范围之内。所以可以说这一时期是我国第一次凭借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和法制手段成功抑制了通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