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主席有主席印章吗?
有,而且不止一枚。 作为国家元首,国家主席除了主持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外,还要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重要的文件和命令。配备合适的印章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是“五星照耀中华”。“国徽”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国的国家象征。那么,印在此类文件上的印章,理应是“国徽”。不过,由于国徽是一个立体图案(详见附图),使用起来很不方便。在当代中国,通常使用代用国徽——以红色为底板的椭圆形图案,中间是金光闪闪的五角星,旁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字和“1949.10.1”的英文字样。这个代用国徽的设计同样出自著名设计师陈汉民之手。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只有国务院及其各部门才拥有印制国徽的授权。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军队系统均无权制作印有国徽标志的文件材料。 这枚印在各类重要文件上的“大印”,全称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印”。
除“国徽章”之外,按照常规,国家元首还可以使用另一枚重要的个人印章——“主席之章”。与“国徽章”所不同的是,“主席之章”是扁形的。据称,这方印章是由中央办公厅委托北京刻字社特制的。 实际上,在正式场合,国家主席使用这两枚印章中的任何一枚都可以。但若需要签发带有保密性质的文书时,则应加盖“主席私章”,此章亦称“签名章”“手盖章”或“亲印”等。
根据有关规定,“主席私章”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制定统一格式;中央办公厅负责监制,印制单位由中央办公厅确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由中央办公厅负责监督。目前,关于这方“主席私章”的具体样式,官方并未透露。但我们知道,国家主席的个人印章必须是圆形,边饰由五颗五角星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