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有没有出口关税?
有的,而且相当高 2018年5月1日起,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发布文件《关于延续完善进口货物增值税政策公告》 其中规定,对纳税人从珠玉、宝石等原产地进口的下列物品,继续免征增值税:
(一)天然珠玉、天然宝石及其加工品;
(二)由我国政府指定的企业生产的用于国际会议的礼品用珍珠(简称“会议礼品”)和用于友好访问、赠送友人的礼品用珍珠(简称“友好礼品”)。 纳税人从事生产或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以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上述物品,免征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免税范围仅包括珠玉和宝石,不包括翡翠。所以,企业销售天然翡翠、人工翡翠及经设计开发的翡翠首饰产品均应缴纳13%的增值税,同时还需缴纳20%~40%的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在“特殊区域范围内销售的进口商品清单”中,没有包含珠宝首饰。这意味着,网上购买的钻石、玉髓(玛瑙)、青金石等,要征收13%的增值税;而购买红珊瑚、琥珀等,则需按应税消费品缴纳20%~40%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