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作书法?
谢邀,我觉得这个问题是关于“创作”的哲学问题的思考——先有创作观念还是先在创作实践中有概念的形成。如果从传统上来说的话肯定是先有艺术创作的概念和理论体系才会有艺术创作的实践活动。 那么现代呢?当代是不是这样?或者说有没有可能是另一种情况,即是在艺术创作实践中形成了新的创作观念,并进而形成一套相应的艺术创作的理论体系的? 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在当代的艺术创作中就有这种情况(注意不是所有的)。比如当代艺术家杜尚的小便池被定义为艺术作品、安迪·沃霍尔的丝网印刷的明星头像等等行为都属于这一类的范畴。但是他们的作品并不像传统的书法作品一样是以墨迹的形式呈现给观众的而是以某种方式或者媒介进行展示出来的。因此这类作品虽然有着鲜明的个性特征但是却不能算是书法作品了。
另外就是当代很多书法家不再拘泥于传统书法的形式而转向探索一种新的书写方式和风格,这些书家的作品因为与传统书法形式上的区别使得他们不得不建立起一整套不同于传统书法的创作理念,如徐利明先生提出的“审美自由”、李松先生提出“新汉简书风”等。这些书家都是在创作中去寻找自己的创作理念从而形成了一套相应创作方法与表现形式的理论体系。
其实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之上的,没有对文字的深刻认识和对笔墨的驾驭能力是不可能创作出真正的书法作品的;同时也没有深厚的文学素养和高超的造型能力和美术修养也是不可能创作出好的书法作品的。所以要想创作出优秀的书法作品必须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