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厨房里的竹筒有什么用?

施锦钦施锦钦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清代皇帝的饮食非常讲究,无论膳食供应还是膳食管理,都有着极其严格的制度和要求。从皇帝膳品的制作到进呈,需要经过采买、验收、制作、呈进等多道程序,经由采买太监、总管太监、首领太监、烹饪御厨、传膳、进膳太监等诸多人员办理,各环节环环相扣,各人员按部就班。

由于人员繁杂,如何保证在如此繁复的供应程序和漫长的进呈过程中不滋生事端,保障皇帝的饮食安全呢?清代皇帝通过一系列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行为进行制约。从人员任用上,清宫实行各太监内部互相监视、不同膳食相关人员相互制约的原则;在制度要求上,规定总管太监对膳品进行查检,进膳太监在膳食送至御膳房入口后需回看采买太监;此外,采买太监必须亲自采买,并且必须从“行市”采买,不许从商贾手中购买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皇帝膳食的安全性。然而,无论何种制约制度,都有“疏而不漏”的概率。那么,清代皇帝又是怎样防止意外发生呢?

在清代皇帝寝宫附近以及所行幸之地均有相对应的御膳房,在御膳房内设有数间制作膳食的小厨房(清代宫廷档案称“小厨房”)。为防止各环节出现偷梁换柱以至发生意外,各小厨房制作膳食的工具、器皿及存放所用物品(煤炭、劈柴、酱醋等)的容器上,均用其所处位置的汉字拼音的第 一字母刻在竹片上,再用线绳系好,挂在把手上,以此进行区分,防止混淆,从而避免各小厨房用膳具互相制作、误送膳品的可能性。此外,这些刻有字母的竹筒同时具备登记、备查、核对膳食之功用。以小厨房的“小”字为例,在制作膳食时,如果用“小”字行厨房的五寸盘制作肉食一份,则在竹筒上记“小五寸盘肉一份”等字样。

乾隆十五年(1750)十二月,宫中御膳房起火,致使位于其东边的各小厨房及各小厨房内所用工具、器皿被焚烧无存。此后,各小厨房更换新用具,再行制作膳食。乾隆二十年八月起,小厨房所用的器皿因“年久破烂”,再次按原数量、品种补做。随着各小厨房用具的更新与补做,作为与工具相伴生的记有膳食品种、名称、数量的竹筒也随之再次更新。此时,各小厨房内记有所制膳食品名、数量的竹筒存有两份,其一份于每日膳后随各器皿所收贮之物一起存放在各该小厨房,作为日常记事所用之物;另一份则交至内务府膳务处以备时常查阅。

清代乾隆末年,乾隆帝年迈,为节省花销,内务府对包括各小厨房在内的大量物品采取“停办”措施,各小厨房随贮物品及记有食用名称、数量、品种的竹筒一并被停办。此后,作为御膳房组成部分的各小厨房仅剩下三处,其它小厨房全部被裁撤,与这些小厨房配套的物品全部被停做。被停办的物品包括各被裁撤小厨房的全部所用物品,同时也包括与这些物品配套而存放的有记事功用的竹筒。

光绪二十五年(1899)四月,清内务府将其所存各档案进行清点检查,对不宜存或不必存之档案及日常记事之物予以焚毁。此次销毁档案包括部分已经失去应有作用的记有膳食品名、数量、品种的记事竹片。所焚毁的记事竹筒中,有“东小”字行厨房的竹筒5方,有“小”字行厨房的3方,共计8方。所记膳食品名等共计53种,有如茶、茶汤、米活、肉丝面、挂面、小饭、锅烧饼、馒头、粳米粥、挂面粥、肉粥、羊肉、猪肉、羊心、羊肝、肉条子、肉丝子、鸡丝子、咸鱼、咸肉、咸鸡、咸虾、红糕、枣糕、红渣糕、甜糕、面渣、咸瓜、咸萝卜等50多个品种。

这些竹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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