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国币种有哪些?
1935年,国民政府实施法币改革,发行关金券(以关税为担保)和法币(以煤油等物资为担保)替代银圆。同时颁布《中华民国货币条例》,统一全国货币制度。1948年,国民党政府废纸币,实行银元本位制。并颁布《金圆券发行暂行条例》,以黄金、白银作本位币。 四川地区因交通不便,未能完全纳入中央的货币管理体系。在法币改革后至金圆券发行前,四川地区仍以银圆为本位币,发行有“四川银币”和“汉元”。 “汉元”是四川省银行于1937年至1949年间发行的纸币。“汉元”一词来自《尚书·禹贡》中的“一千八百贡金”,意为成锭的金块。其种类较多,有“中圆”、“圆”、“壹角”、“伍角”、“贰角”、“壹角”六种面额,其中“中圆”和“圆”各分有“新币”、“旧币”两种版别。“中圆”和“圆”是主要的流通币种,数量很大。
“四川银币”由四川造币厂于1929年铸行,有“壹元”、“伍角”、“贰一角”、“一元钱”四种面额。其中面值为“壹元”者最多,且均有“四川银币”和“四川造币厂造”字样。这些钱币上所铸文字内容表明,它们都是在国民党政府推行法币之后,在四川地区自行发行的地方性通货,与当时的法币和关金券一起在市场上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