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有邮政局吗?
当然有了,1921年成立的邮电部(当时的称呼),主要管理全国范围内的邮政和电讯业务 当时成立之初,主要承袭了清末的邮政系统,实行邮政汇兑、邮政保价信、邮政储金等业务。并统一了全国的邮戳式样,建立了挂号信件、包裹等制度的初稿,设立了北京国家图书馆(现在的国家图书馆)。
到30年代中期又陆续推行了邮政储蓄、邮政汇票、挂号信件、包裹以及特快专递等业务;并且根据国民政府的规定,各机关、学校发给教师的薪水都要通过邮局发放,不得直接发放现金。因此在当时很多场合都要求出示“工薪证”才能领得自己的那份报酬。
同时期还建立了自己的电信系统,开始建造全国范围的电信网络并逐步开始商用。到了40年代初基本建成,形成了以“中继线”为基础的电信网。后来随着战局的恶化,被日军破坏严重。抗战胜利后重建,成为新中国电信事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