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八一帽徽有收藏价值吗?
1950年8月,中央军委发布命令,正式确定“八一”标志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标志,以“八一”和五角星加火炬的红旗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象征。该标志一直沿用到现在,只是局部作了调整。 当时,为了统一各部队的标志,军委下发了《关于全军佩戴统一的标志标识的通知》,对标志的设计做了规定: “在帽子、衣服上除佩带勋章奖章外,在左衣扣上方应缝一块长4厘米见方的标志牌,其式样如下:” 这个《通知》中提到的"块长4厘米见方"的牌子就是人们常说的“四尺标”。
由于历史原因,当时物资供应紧张,许多部队来不及制作新的标志,就用白布做成圆形标志,上面写上字代替。这种用白布制作的圆形标志有些被保留下来,有一些则被当做垃圾扔掉。 后来,随着物资的充足,部队开始统一做“四尺标”。但是由于制作容易,有些部队就做得比较大,有的达到6cm见方,还有的用红绸子制成等等。这样,不同的规格,不同的材质,使得这小小的标记变得丰富多彩起来。不过,最大的差别在于是否带有红星。
1973年以后,我军重新设计了军帽徽,并一直使用至今。新帽徽正面中央是一块红色长方形,上面是金黄色的五角星,下面由金黄色橄榄枝围绕成圆环。红色的底色象征革命,五星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橄榄枝象征和平,圆环寓意中国人民解放斗争的胜利是一个完整的历程。 只有带红星的才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