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元人民币面值的吗?
1948年12月,为了支持华北人民解放区和晋察冀边区政府的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印制发行了50元、500元和5000元3种面额的关金券(旧人民币的一种) 。这3种面额的纸币,在当时分别相当于新人民币100元、1000元和10000元的价值。 由于国民党政府推行法币政策,大量印发钞票,造成通货膨胀严重,货币贬值。到1949年上半年,国民政府的财政赤字已经达到其全年预算的3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但不肯停发钞票,反而于1949年下半年再度增发钞票,以弥补巨额财政亏空。这时法币贬值的速度有增无减。例如,1947年100元法币所能购买的生活用品,到了1949年6月份只能买到30元的同样商品了;而到1950年5月份,同样的钱就只能买得到2.5元的东西了。 面对国民党政府继续乱发钞票的行径,中国人民银行为了解救濒临绝境的国计民生,于1949年5月发行了新的人民币。但是,如果只用新的人民币去和已经贬值了无数倍的蒋家王朝的“法币”、“金圆券”相交换,那显然会严重损害工人的劳动所得和农民的劳动成果。这样,新的人民币就必然无法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在发行新的人民币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为便于交易,又陆续印制发行了一批货真价实的人民币等值兑换凭证——兑换券。这些兑换券分为6种面额——500元、50元、5元、5角、5分和1分,直到1955年才停止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