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是书法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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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的书法,是民国时代最著名的字,和他那些犀利的文章一样有名的还有他的字,当然他写的字和现在很多人的硬笔手写体差不多,都是手书的正文用字,而他的行书,又是最为出名的。 我小时候看过一套书,是他的行楷字帖,那字体写得是非常的潇洒。

不过要说他的字有什么独到的呢?我觉得是没有的,只是因为文字改革以后,大家写字都用印刷体了,他的字又写的比较随意自然所以就显得独树一帜罢了,其实他的字是跟古人学的很好,但是又没有古人的的那种规矩,所以就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比如他的《致台静农》中有一句话“今年卖文得钱,何如?买刀,竟胜去年;买鸟,逊于前年”,这句话里“买”“刀”“年”“生”字多带一点,“卖”“文”“何”“如”字多一横,这就是他自创的风格,也是他唯一的个人风格吧。 他的正文字帖我看过,是和他的散文一样的风格,很严谨很认真,每一个字都写得端端正正,这样的字迹看起来会很美观,但是却少灵气,也就是少了他在行书那种信笔挥洒时的那种个性。

说到行书他的最著名的一篇就是《听了贝多芬的悲怆,我想起闰土》,这篇散文里有很多处引用了贝多芬的悲怆三首里面的歌词,鲁迅先生就根据这些歌词写了长长的解析。其中“我的忧伤你听不见”一句他用的是“我的伤怀不能忘”的字样,“我的一切你都忘了”一句他用的是“我的全部你不知”的字样,而且每个字都是用毛笔勾出来的,可见他是花了很多心思在这篇散文的字里的。

除了这篇散文其他的行书中我印象里还有《华盖集》《南腔北调集》里的文章,还有一些短篇小说的章节。 另外说一个关于鲁迅先生字的趣闻,许寿裳在《亡友鲁迅印象记》里讲到关于鲁讯字的事情时说道: “他的字,写得很快,用铅笔头,蘸着墨水,在纸张上胡乱涂乱改。

他的习惯是用废纸来写作,同时,也用来写字。每次写文章,他都先打草稿,用废报纸、稿纸,甚至数学练习簿,只要可以写字,他都不嫌弃。有时,临时找不到纸,就连墙壁也不放过。住在上海瑞蚨祥铺子里的时候,因为屋角吊扇的铁架碍事,想用报纸来抹平它,没有成功,于是就在报上写诗:‘墙边旧吊扇/钢骨棱棱(音lēng),/欲知材质,/请阅报章’,并注解说,‘此扇由东洋运来,其高约莫五尺,上有铁杆三根,每根皆有棱角。’ ”(注:此处引用部分源自鲁迅《诗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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