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六年是中国公历多少年?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即1937年。从公元元年开始计算,这一年是辛亥革命后第六十年,也就是民国七年。 “民国”指的是1912年至1949年间统治中国的国民政府。“民元”、“民十”等称呼就是在指这六十年里的年份。 有人把民国和清朝做了简单对比,发现民国只有38年(1912-1949)而清朝则有268年(1636-1912),因此认为民国时期中国落后外国大约50年。
这种看法是不对的。首先,民国时期的38年和清王朝的268年并不是连续的38年与268年的相加减而得出来的。以1912年为界,此前中国处于封建社会,此后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清末到民初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剧变,单纯用“民国”和“清”来称呼这两个历史阶段存在着无法避免的混淆。其次,所谓“民国落后西方约50年”的说法本身也是缺乏依据的。
如果一定说有什么差别的话,那就只能是:在民国初年,中国社会在某些方面比清末有所倒退;而在抗战前夕,由于国民党政府大力推行各种建设,又使中国某些方面的实力比甲午战争前后有了相当提高。 有人根据国民党统治初期政治、经济上的种种倒退现象如废两改元、收回利权、统一币制等等,得出“民国初年(20年代)中国至少比以前落后了20~30年”的结论。这种观点是片面的。
第一,这些现象确实存在,但并非始于民国初年而是出现在清光绪末年乃至更早。第二,即使存在这些现象,它们的性质也不同于所谓“洋人的玩意儿”。第三,这些现象并不影响近代中国总体进步趋势。 中国近代史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学习外国的“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始终没有能够真正推行到底。清末的种种改革其实一直受到保守势力的阻挠,成效也十分有限。
以辛亥革命为例,它不仅仅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胜利,而且也是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改革的成果。如果没有辛亥革命的前奏——戊戌变法的成功,以及辛亥革命后颁布的《临时约法》及一系列改革措施,那么辛亥革命的结果可能远比想象的要糟糕。 单纯以民国时期的种种倒退来否定这个时代的进步意义是十分狭隘的。相反,正是由于这个时期保持了一定的开放性和自主性,我们才能在后来的抗战中迅速重整旗鼓,成为世界反法西斯斗争中的一个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