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美在哪里?
从艺术表现的形式来看,美术、音乐和舞蹈三者之间各有其特点与不同,但它们都遵循着“形式”这一最基本的规律,即“形”的表现。 然而,如果仅仅是从形态上来看待形体的美,那未免过于简单化了些。因为,除了外在的形态之外还有内在的精神内涵——这种精神内涵是创作者主观思想的外化和体现;也就是说,在“形”之上还有一种更为重要的东西——“意”的存在。
其实,我们生活中所看到的事物都是立体的,而当我们面对一幅绘画作品或是欣赏一段舞蹈时,我们所感受到的只是它们的二维画面而已(当然也有极少数的作品通过技术手段使其呈现出三维效果),所以人们只能凭借自己的想象来对画面进行补充或是对舞姿产生联想了。 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一一“空间”的概念。
当我们在观赏一件艺术作品时,往往会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来对作品的“空间感”进行判断。比如说:一张纸平摊开来,它就是一个二维平面,但如果把它折叠起来,它则成为了一个立体空间……再比如:一座山峰矗立在天地之间,给人的印象就是高耸入云,但是假如把这座山放在一间屋子里面呢?那么就会显得很小。因此,人们在观察周围事物的过程中,都会自觉地运用自己对空间的感知能力去理解作者所创造出的意境——这就是所谓的空间意识。
所以说,空间意识不仅仅存在于美术作品中,也同样存在于其他艺术门类当中。 如果再进一步的话,我想可以把美术、音乐和舞蹈三者的关系归纳为以下三点: 1.空间感的强弱取决于艺术形式的不同。 在美术方面,由于画面是以平面的形式呈现在人们面前的(虽然有的画家也会刻意地去营造一种立体质感出来),所以观众只能通过自己丰富的想象以及创作者留下的信息线索来进行填补;而在音乐领域里同样如此—-尽管我们能听到各种各样的音响效果但却无法直接看到乐器的演奏过程,所以我们往往只能通过聆听曲子的节奏快慢来判断它的情绪变化;至于舞蹈就更不用说了吧! 2.美术、音乐还是舞蹈都在不断地寻求突破与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文化的变迁,当代艺术家们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也在积极地探索新的表现形式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比如美术界出现了抽象主义流派、超写实主义派别等等;又如作曲家们正在尝试将传统与现代相结合;此外还有不少舞蹈编导们致力于将中国古典舞与国际现代舞融为一体创作出新剧目等…这些都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的二次创新之举。无论是哪一种艺术形式都有其发展和变革的空间存在!
3.审美意识影响着人们对艺术的认知及评判方式。 从远古时期起人们便开始用各种方式进行自我表达:有画在石壁上、写在陶器上或者是在丝绸上面等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有唱在山野溪涧中或者在街头巷尾里抒发自己的感情;更有跳进水里、站在舞台中央尽情舞动来展现自我风采的……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一个词—“美”。而这个概念至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只是被广泛认为是人类所共同追求的目标之一罢了~ 所以我认为,所谓的美感来自于对事物的理解与感悟以及对现实生活的关注与思考,而不是单纯依靠视觉器官就能感觉到的那么简单;而且美的标准也是因人而异的没有绝对正确的答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