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品写什么?
这个问题太宽泛了,其实题主问的是“书法创作的内容”吧…… 一般我们看到的书法作品都是“作品”而非“作品笺”、手札或者尺牍(当然有少数例外),所谓“作品”就是装裱成框的挂轴和条幅或横幅,这样的形式决定了它的内容只能是诗词文章之类的文言文,现代白话文由于篇幅所限一般不作为创作内容来使用;而手札尺牍一般也选择比较短的小散文,比如韩愈的《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这样。
但为什么这些字数不多又相对较短的诗文中能够成为创作的主体呢?因为在古代文人那里,这些诗文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包含了作者的个人情感在其中,是作者自身与读者之间的沟通桥梁;在现代社会中,这些诗文依然被广泛阅读着并产生了强大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因此它们的可读性也就得到了保证。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它们还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文化内涵,这是其他作品难以企及的高度。 所以现在我们在书斋里看到挂着的书法作品大多都是古人的诗章,这既是由时代风气使然也是由作品内容决定的!如果一定要打破这个惯例的话,也可以采用自作诗的形式加以创作来表达个人的思想和情感。这种形式的创作固然很好,但是难度较大,需要大量的文学功底才能驾驭。
以上说的只是书法创作的大部分内容,但其实除此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作品不需要考虑这么多,比如榜书、铭刻、题跋、信札等……这一类作品的载体主要是大型的牌匾、碑刻和拓本等等,其内容的选定就比较随意一些,不像小字作品那样受到篇幅的限制;再者这类作品的受众群体大多不是专业的书家而是普通的爱好者,所以只要做到字体端正清晰,结构章法上过得去就可以了,大可不必大费周章地去挑选古意盎然的文章来写。 在我眼里,所有的书法作品都可以拿来创作,没有所谓的好或者不好,关键就看你想表达什么感情,以及你的受众群体是什么样的,这就好比写文章一样,你选择什么样的题材和内容就决定了它最终的命运——是流芳百世还是默默无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