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当票有几种?
“当”即典当,这是我国古代的一种金融制度。当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权利的凭证。它除了具有一般有价证券的共同性质之外,还有其独特的性质。
清代当票有几种?
从当票的形式来看,可分为两种:1.以字号和当物为主要内容的简单当票,如:某号当皮鞋一双,价银若干两,立当票人某某。2.采用表格式,比较详细地记载了当物的名称、数量、质地、标价、折价、缴款期限、当期,以及典当人的姓名、住址等内容。另一种称清单式当票,与表格式当票大致相同,只是当物的品名数量用列表方式表示。
由于当票在形式上简单明快,使用方便,所以产生后即为人们广泛使用。由于中国的传统习惯,当物大多是生活衣食住行方面的物品。所以从当票的发展史来看,也是生活资料当票盛多于生产资料当票。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可以在当票当中见到一些珍贵的生产遗物,如象牙筷、鼻烟壶、宋瓷、玉雕等。
古代当票与现实有何区别?
以清代为例,当票一般只准抵押当物的百分之五,超过部分则必须实际交付给典当行人;对于名贵当物可以适当放高,但不得超过该当物的百分之十;无附押当票的当物,如当票未记明由当户完好交回,而只写“取赎务将原物送还”字样的,则当物即视为已完好地交付给典当行人;“取赎期”一般为两个月,有“逾期”或“不准延契”字样的,则只准限期赎取,不准延贷。
如超过限定期限不赎,即听任典当行人变卖,而不必起诉诉讼。但此时,典当行对当物的处分权,法律仍予限制。即如发现当物有短少、恶意损害或在押物品等情形时,典当行人有权追回其变卖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