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廿七年是多少年?
“民国二十七年”是指1938年,而不是指1947年(民国三十七年)。 民国元年就是1912年。从1912年至1949年共38年。
那么民国二十七年就应该是1938年,而并非1947年。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民国时期人们并不像我们现在这样使用公历和农历。而是将公历称为“西历”或“新历”,将农历称为“中历”、“旧历”等。例如:鲁迅小说《药》里“义愤填膺”中的“义愤”就是指“旧历”中的节气(这里的“义愤”其实应该是“郁愤”的意思,因为古代节气有“雨土”的说法,“雨土”也写作“郁气”);再如张天翼小说《小彼得》中“小彼得打了一个寒噤”,“小寒噤”就是说温度降到可以结冰的程度了(在现代汉语中还有“小寒”的表述)。“民二十七年”中的“年”其实是传统农历年份。
至于1947年为什么被称为“民国三十七年”呢?是因为在这一年国民政府决定改变沿用多年的“西历”纪年,改用中华民国纪年。为此还发布了《以民国纪元替代西元始自民国三十年正月一号起施行》的新令。所以1947年起民国官方和台湾省及许多海外华人都开始使用此纪年法。不过这种纪年法在中国大陆行不通,所以我们现在在使用公元纪年,并在文献中普遍标注西历(公历)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