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铁熨斗有收藏价值吗?
题主这个“清咸丰六年广东道制”的款识应该是在描述这个物件的底脚,其含义应该是指这件器物是清朝咸丰六年(1856年)由广东省的有关部门制作(生产、出品)的。而“铁”字的前面带有“清”,那么这个词的意思就表达得更加确切了——指代的是“清朝的铁器”,而不是民国时期或者更晚时期的钢铁制品。 可以比较明确地判断这应该是一件官窑出品的实用器,而非宫廷御用器皿。因为宫中使用的金属器具通常为金、银、铜材质,且多为錾花工艺,与这种朴素的无纹饰器物风格迥异。
从用途上来看,一件瓷器或者陶器的底部如果有款识的话,一般会记录该件器物所属的作坊名称以及烧制的年份,但是绝对不会出现制作方(生产厂家)的名字,因为封建王朝的官方作坊是不允许直接打上自己的品牌的。而铁器的制作工艺有所不同,不是陶瓷等器的熔炼铸造,而是锻造而成,所以不太可能出现在成品上铭刻制作方的痕迹。像题主所展示的字款“广东道制”就很可能是直接刻在铸铁坯体上的,因此能够保存至今实属不易。
至于价值,首先看品相,其次看尺寸,最后看来源,如果全部完好无缺而且属于全新未使用过的文物,那至少应该在数万元人民币左右。但是如果存在磕碰或者腐蚀甚至锈坏的情况,那么价值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有可能降到数百元甚至仅仅几十元每件套的级别。另外,因为现在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现代锻铁工艺品在市场上也能够买到,所以如果只从收藏的角度来看待这一件文物的话,我觉得没有太大的必要去保留它。但如果作为考古研究或者历史研究的资料来对待,那就需要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