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什么是书法家吗?
“书法”二字,分而论之。 “书”者,书写也; “法”者,规则、方法。 合而言之,书写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方法。 当然,这里的“规则与方法”是相对于一般大众而言的,是有一定范围与内涵的。否则的话,书法就成了一门无所不包的科学(如物理学、化学等)或艺术(雕塑、音乐等)了。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里解释“法”的字形构造说——“从水,示法则也。”——也就是说,“法”字的造字本义就是形容水流动的形状,用来表示“规则”的意思。 我们再来看“书”字的字形演变——由甲骨文的“书”字可以清楚地看到,其字形像一个人侧身而坐,双手捧着一片竹简正在写字的样子。许慎在《说文解字》里说“书,笔也。”也就是指“书”即是拿毛笔写字。
综上所叙,我们给“书法”下一个比较合理的定义: 书法是指用毛笔书写汉字的方法和技巧。它包含两个概念:一个是书法的艺术性质,另一个是书法的工具——毛笔。我们可以再细化一下这个定义——
书法是一种具有审美意义和实用价值的艺术形式,是用毛笔书写汉字的一种方法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