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可以收一角钱吗?
以前不能,现在可以了! 2016年5月27日,央行发布《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其中第一条第四点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各项业务发生的金融保险业应税服务,以营业收入减去支付给客户利息、手续费、佣金、贷款损失准备金及保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这意味着,银行收取的利息和手续费等,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贷款利率低于4.35%,存款利率低于2.75%需要交10%的增值税;而超过这个区间的部分不需要交增值税。 举例来说,商业银行给企业放贷赚取利息收入,贷款利率如果高于5.27%则需要交纳增值税;如果低于5.27%则无需交纳,但贷款的损失准备金仍然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按照现行会计准则,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应当将贷款资产划分为风险相对较低的标准额度和风险相对较高的专项贷款两大类进行核算,分别确定不同的计提比例,并据此提取准备金。 其中,标准额度贷款是指用于满足客户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借款人信誉良好,融资渠道丰富,偿债能力较强的贷款。此类贷款一般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较大,贷款损失的风险较低。
专项贷款是一种特定的贷款形式,包括专项货物贷款与专项基建投资贷款。前者是为了支持特定项目和货物生产的贷款,后者是用于特定项目或基建投资的贷款。由于这些贷款用途具有特定性且收益通常低于标准额度贷款,因而资金风险较高。所以,对这部分贷款要相应提高计提比例,增加准备的充足程度。 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都以单笔限额为基础,设定统一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少数银行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区分不同行业和客户群体,实行差异化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