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景德镇碗是古董吗?
首先,我国没有“古董”的概念。对于古人遗留的文物,我们一般称之为“文化遗产”或“历史遗产”(相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但是,由于文物本身的年代感及不可更改性,让我们无法对文物进行“更新换代”——一件文物的价值只取决于它的原始状态所带来的信息——新出土的汉代文物与千百年前出土的汉墓文物,其本身对我们的研究来说并无差别;而一件宋代瓷器与一座宋代古墓中的瓷器,无论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还是同时代的产品,它们的价值对于研究和鉴赏来说都是无差别的。从文物研究的角度说,“古董”这个概念是没有意义的。 其次,判断一件文物是否为古董,取决于这件文物是否超过了相应的“寿命”。在我国现存的法律中,对于文物的定义是“具有历史、艺术或者科学价值的文物”。那么,什么是“历史”“艺术”和“科学”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这样定义: “历史”是指历史上存在过的东西,这一点和文学一样,很难用具体年份或者年代划分出明确的界线来界定到底什么算“历史”,什么不算“历史”;
“艺术”这个概念更难界定,我们通常评价某件艺术品的价值时往往与作者的知名度挂钩,然而名人和他们的艺术作品并不是“历史上存在过的东西”,而是特定时代文化氛围中产生的现象,因此从这个角度讲,艺术品的价值其实也受到了时代的限制; “科学”相对好界定,但是科技的发展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今天的“科学技术”很可能成为明天的“历史遗产”。所以,上述法律条文同时指出: “科学”技术的范围需要根据时代发展不断更新。 但是,任何一件文物都是历史的产物,都凝结着人类的智慧,无论是简单的石器还是复杂的天文仪器,我们都难以准确给出一件文物的“使用寿命”。如果说非要给文物一个“使用寿命”的话,那么只能说:当一件文物不再能给我们提供新的信息的时候,它就是“古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