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货币有哪些?
从商周到明清,中国古代主要流通的货币主要是实物货币(以物易物的工具)和铸币(黄金和白银的铸币)。 实物货币的主要代表是海贝、玉石珠串,后来也有用铜锡合金铸成的钱型钱币。这些货物大部分来源于外国或边远地区,如新疆产的西域宝钞(主要用于交换丝绸)、南海的古贝(用于交换香料)等。
金本位制确立后,金银的价格稳定,各国都允许以外币进行贸易结算,因而出现了国际贸易专用汇兑凭证“洋银”,它包括英属南洋公司发行的“东方汇票”(OCC)以及法国、荷兰和东印度公司发行的纸币等。但它们不能代替法定货币,只有在信用基础上有价证券才能代替货币发挥交换媒介的作用。
直到民国初年,我国还在广泛使用银两作为货币,但在辛亥革命至国民政府统治初期,银两的信誉不断下降,兑换率也屡有波动。于是有人提出“废两改元”的主张,主张用重量单位“斤”“公斤”来取代“两”,用价值单位“元”取代“两”。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1935年国民政府正式颁布《法币发行办法》,规定自该年初起,所有商业银行的存款和贷款一律按“法币”计算,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基干,陆续收回并注销各省市地方银行的钞票。
抗日战争爆发后,又于1942年起实行币制改革,以法币收换国民党统治区的一切金银锭饰及外币。至此,法币成为当时中国的唯一合法通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了人民币单一汇率制度。尽管在人民币发行过程中也出现过通货膨胀,但总体来说,这是一套信誉较好的纸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