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融合型中国画?
谢邀!这个问题问得真是时候,昨天刚写了两篇关于融合的文章(虽然都不是我写的),今天就有朋友问到我类似的问题。 先说我的观点——我赞成“融合”这个提法,但不同意“融合型美术”这种说法。理由很简单——“形”是无法融合的。 “形”是指形式、形态,是表面可见的形象特征,是可以量化的外延明确的具象。 但绘画中的“形”是有其特定指向的,即指代物像。我们谈论某件作品是不是体现了某种“形”时,这种形往往就是指代物像的造型形式(当然也会有人特意避开具体形象而追求抽象的形式,那又是另一个话题了)。
所以当我们说《泉》体现了文人画的形,或者《万里江山图》体现了山水画的形,或者说齐白石的画体现了花鸟画的形,实际上说的是这些作品都表达了特定的“物象”,且这种“物象”的表达遵循着相应画科的创作原则。这里所谓的“形”已经是一种内涵明确的外在表现形式。 也就是说,作为艺术形式的“形”,它的存在是有其对应对象的。只有具有特定对象的“形”才是可被感知可以被讨论的有意义的存在。而脱离具体对象的“形”是无意义的。因此我才认为“融合型美术”这一说法并不恰当,至少是不准确。若真要讨论融合的问题也应该把对象具体化——“哪些形得到了哪些形的融合?”——然后才谈得上探讨其融合的方式、程度乃至优劣等问题。
不过,当我写下这段话的时候我却意识到一个问题——当古人谈及某些作品时往往会说“不类于人”或“类于人物”,此时这里的“人”其实就暗含有“人伦之常”的意思,即是说这些作品尽管表面上看起来不像人(不符合某一固定造型模式)但依然能够表达人情味的内容。所以从另一方面来说,不同形式的画面其实是有其“人情味”的可比性的。
所以我最后想说的是,形式(包括形在内)的比较固然是有其困难的,但我们不能因为我们讨论问题的复杂性而放弃对问题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