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作品称之什么时候?
原作,最初的作品。也可以指原创作品,即自主创作的作品,与之对应的还有二创。
“原作”一词,在中国古时即已出现,如清·蒲松龄《聊斋志异·梦狼》:“明日,觅而求之,则书肆中人也。出其稿原本观之,与适梦无殊。”其中“原本”即“原作”,“稿原本”即“原稿”。而在日本,明治时代起将原作释义为“原著作品”,转写成中文时称为“原作”。在中国大陆,“原作”一词目前有两个含义:其一,在“复制品”的反义语境下,“原作”指未被翻制、改编的原始作品,例如油画的原件为原作,仿制复制品则不能称为原作;其二,在“二创作品”的反义语境下,“原作”指原创作品,包括原创小说、原创漫画等,由原创作品改编而成的影视、游戏作品不能视作原作,但同人作品可将由其衍生的二创作品称为“原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