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八十二年是哪一年?
“民国”,是袁世凯称帝时,学习西方共和政体,对清朝皇国政体的倒拨,对封建王朝最后一缕残痕的斩除。
中华民国于1912年1月1日正式成立,至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止,共延续正朔38年。 中华民国的创建,意味着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帝制被彻底摧毁,标志着中国从此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开启了新的历史新篇章。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正式使用的纪年方法为公元纪年。但是,在实际通行的民间习惯用法中,仍然存在着使用中华民国年号的习惯。因而,1912、1913等年号均被人民使用,同时,由于长期以来习惯于使用农历的民间社会,对于公历中带有“19”的中华民国年号,即所谓“九年”、“十九年”等均视之为不祥之年,以致于不得不修改习惯用法,改公元为“某年”,或将“九”字隐去,改称为“某年”,如1939年改为“民国二十年”,1949年改为“民国三十年”。而称“1914年”为“民国元年”则是不成问题的。 1949年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仍然采用公元纪年法,同时,在习惯上对中华民国年号亦依然沿用,仅将公历中带有“19”的年号改称为“八年”、“十二年”等。
下面是其他年号:
中华民国十三年(1924年) 六月,孙中山就国民党的改组问题在《中共民国十三年度党务进展概况》中说明了国共合作的必要性:“以国民党建党主义,以共产党党义统一国民,而以第三党之力量及社会效愿支持政府”。“共产党宜采取国民党组织之一切方法、形式与活动,以期彻底灭私,消灭党争,而力图进步,绝不可顽固拘守,漠视前途危惧。”但是,当时的中共中央并没正视这一问题。7月23日至8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民运动及国共合作议案》,对国民党的态度仍然保持敌对态势。8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国民党组织计划纲领》,提出“改造党产,扩大党势”,“本党之党产,改组后之国民政府,当积极解决之,以供革命之需。而各县市基层组织,应予解放,毋得拦阻流动之党部。扩大党势,凡赞助本党主义及政策之人,皆得吸收入党”。但在实际操作中,因受陈独秀右倾错误路线影响,党组织的发展未能有效展开。9月1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商讨改组大计。但除少数执行委员与政治委员会成员前往上海准备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外,大部分地区党部都未派代表出席,致使全国代表大会未能召开。
中华民国十四年(1925年) 五月三日,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法》。十五日,政治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决《党的代表处理权案》。六月六日,政治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议决《党权问题》,指出党应有绝对权力以治党治政。同时,为加强集中领导,国民党中央实行委员连名制。九月,广州国民革命军再次东征,克服陈炯明盘踞的东江地区的反革命势力。十二月,完成统一广东革命势力的任务後,开始北上。
中华民国十五年(1926年) 六月十六日,“三月十二日”孙中山逝世后的第一次纪念周,首次由胡汉民代表陈炯明致哀辞,令在会后停止音乐,为孙中山服丧三月。七月,国民党“清党”活动蔓延到广州附近地区。七月二十三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整理党务案》。八月,“清党”运动发展到最深刻阶段,大肆捕杀“党敌”。十二月,国民党中央会议通过《农民运动报告案》,主张“国民政府应予坚决之保护”。
中华民国十六年(1927年) 六月,汪精卫在上海发表《中国国民党的革命纲领》,明确主张“党有绝对治权”。七月十五日,南京发生“清理党案”的反共事变。七月十八日,中央政治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清除不良分子规则》,提出清除“对党机关、团部的活动及党的组织构成不良之影响者”。八月,公开组织国民党“清党委员会”,清除“党内逆党分子”。九月,公开成立“中国党的反共委员会”,“以彻底清除共党出党分子之目的”而“筹划进行一切必要的步骤”。十二月十五日,在武汉召开有二十一个省区国民党政要人士参加的“国民会议”,通过《关于国民政府裁兵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