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一块金砖能换多少大洋?
金锭又叫金砖,古时皇帝赏赐有功之臣常用金砖。金砖主要用于宫廷修建、赏赐将军、大臣、贵族、还有祭祀等活动,民间不得私鬻。
一块金砖能换多少大洋?
实际上,在1920年代初期,也就是金砖流通的末期,其兑换价格约为18块大洋。当然,1920年前后社会动荡,军阀混战,各种金制品(包括金砖)的信誉度不断下降,其等价物逐渐贬值,到了1927年已经只需兑换4块大洋了。
金砖在1935年停止流通时,全国共有314块,分别收藏于上海、北京、天津、黑龙江、江西、甘肃六省市的银行和海关;另外有94块由民间收藏家保存。上海发现的132块金砖中,有117块存于中国商业储蓄银行。这94块民间收藏家手上的金砖,是否包括在上海发现的132块金砖之中,不得而知。
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公布《管理金银办法》。同年12月,财政部通令各省市盐业、商业、银行当局,从1936年1月1日起,金银贸易停止,禁止买卖金银制品,各银行不得存放金银;对民间持有之金银,除消费用银外,金银厂庄只许熔化,不许私相买卖。为了消除通货膨胀的隐患,国民政府实行了银本位制,所有货币均含有一定数目的白银。
与此同时,美、英、法、日等帝国主义国家也加强了对我国的经济侵略。1937年7月发生了“卢沟桥事变”,中日战争爆发。全国迅速沦陷。由于战争的影响,以及为了增强军事工业的力量,国民政府实施了大量的赔款和战争储备,致使黄金储备急剧减少。为了弥补金砖的流失,1946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银行再次发行金砖,其重量、成色都相当于1935年规范的金砖,但只可在中央银行兑换金饰,而不能兑换金圆券,且每张金砖贴水40%,市价在25000元左右。此后,国内外战争不停,经济混乱,金砖又渐渐成为流通货币。
1948年8月15日,中央银行发布了《中央银行有价证券管制办法》,规定中央银行停止收兑金圆券,所有金圆券有价证券一律交出,中央银行不作任何补罚。自此,金圆券有价证券完全停止流通。同年12月,中央银行又发布了《管理金银办法》,禁止私造、私销、私买和储藏金银,凡银行收兑的金银饰品,要严格管理,不得散放,要做必要的清理登记。1949年4月29日发布了《金银收购许可办法》,规定个人收藏金银制品,要向中央银行或者人民政府管理金银的机构申请登记,领取金银收购许可证。没有金银收购许可证的,禁止买卖金银。自此,金银完全停止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