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龙拄有收藏价值吗?
明中期以后,由于皇权的膨胀和太监的干政,使帝后玉玺的制作和使用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弊端。如嘉靖皇帝即位后,因厌恶先前所刻“奉天翊运之宝”,乃命人重刻,且御书其上,“以记始创之功”;万历后期,太监冯保监造玉玺时,将之置于盒中,由他亲篆印文。此类事情的出现,从另一面反映出皇室对印章、尤其是玉玺的重视与需求。到明代晚期,尽管官方制作玉玺的材质已非上古时期的和氏璧,但其形制和纹饰仍沿用传统,仍可辨古意。 清乾隆皇帝曾言:“玉之制曰印,所以信文字之用也。……至若秦权量,汉袁盎,唐李重,宋程子,金兀术,元文宗,明世宗,凡称帝王者必有之,盖即所谓印者也。”可见在封建帝王的心目中,玉玺不仅是权力的象征,而且是其统治合法性的来源之一。
到了晚清民国时期,社会风潮涌动,民主共和的理念深入人心,皇帝的权力受到了来自多方面的约束和限制,而新成立的民国政府又以法统自居,于是人们便把目光聚集到了前朝遗留下来的玉玺身上。据说当时民国的中央政府和地方上的军阀都想获得前朝的玉玺作为彰显自己政治合法性来源的象征物,因此玉玺的身价顿时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