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人民币是什么样子的?

邓滨翦邓滨翦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清廷最早发行的纸币是顺治四年(1647)由户部所发“钱票”,以银本位发行,每一两白银兑换十枚钱票。顺治七年,始铸“康熙通宝”钱,兼行银锭与制钱两种货币。康熙五十一年(1712)起,于各省市设立了铸钱局,并统一了货币,规定每一两白银兑钱一百文,以后又曾调整至九十七文。这种以银为本位的货币制度一直维持到乾隆末年,此时各省的铸钱局已增至二十一个。 到了道光年间(1821-1850),随着白银外流、财政亏空日重,清王朝开始陷入困境,这时有人提出仿照西方的做法发行纸币来缓解银荒和财政危机。但当时中国的经济结构与西方国家大不相同,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据统治地位。清政府所发行的纸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券,而是相当于现代国家通用的支票或信用证。它们是由中央政府指定的专门机构——户部经办的。

最初,户部分别于咸丰三年(1853)和咸丰四年颁布了“官票”和“宝钞"章程:凡在京师及各省征收的“地丁”“漕折”和“杂税”都交一部分钱粮换取这两种纸币,持这两种纸币可在指定商户和地区使用,而商民缴纳的税款可用这两种纸币缴纳,但不给予利息。后来,为了弥补国库空虚,清廷不惜违背当初自己制定的关税和海关洋税收入“归公”(即作为财政收入上交帝国的库银一律解交户部)的约定,于同治元年(1862)擅自将上海关、天津海关等所征洋税收入中的三分之二拨归府县开支,剩余三分之一缴入户部充作经费。这样一来,户部的“官票”和“宝钞”就成了唯一的合法货币,其发行量也因此大增。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当时清廷财政十分困难,但它仍坚持实行“银本位”的货币政策,不允许任何私人和民间机构擅自发行纸币。这与民国时期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照。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