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为什么停止流通?
“人民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M0) —— 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为担保的债权凭证. 它之所以能买到东西,是因为企业和个人都愿意接受,并且能够以高于面值的价格把它卖掉--换回现金或等价物。这个换入的过程实际就是贷出款项的过程——你拿着你的资产做抵押,从银行那边借出人民币(M0),然后拿到市场上去花;而人们把钱存在银行里,实际上就是把钱抵押给国家,用利息的形式付出一定的代价,换取国家发行的债权凭证——即所谓的“银行存款”(M1)。
严格来说,只有把存款拿出来花的这部分才算是真正的货币(M0),而这部分货币的最终来源就是央行发行的债券。当企业和个人持有的票据(即所谓“储蓄”)不能完全兑现成央行发行的债券时,就会形成所谓的“通货膨胀”。当然,由于我国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且资本项目尚未开放,因此国内企业和居民手中的外币存款实际上是政府信用(中国主权信用)的延伸,只不过政府的信用基础同美元挂钩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同黄金挂钩而已。
总之,作为债权凭证,人民币实际上是央行以自己的信用为基础,向商业银行以及其他机构和个人发行的贷款凭证。所以从理论上来讲,央行完全可以按照银行的申请将其收回再贷出去(比如通过央票发行方式),但收回来的这部分钱是不能随便使用的,必须专款专用地用于特定目的,如弥补财政赤字、投放货币进行宏观调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