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私铸钱币如何定义?
伪作、恶作,也叫作劣作、恶钱,一般是在货币制度正常执行期间,私铸者为谋取私利,偷减原料、私铸劣铜伪作的比法定重量轻、成色差的钱币,这种钱往往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它既伪且恶,以假乱真,而且被使用、流通于社会。伪作、恶作的私铸钱破坏了正常币制和流通秩序,危害极大。古人对于私铸伪作、恶作钱深恶痛绝,历来都严加禁止和打击,“铸私钱者皆刑及三族”。
清代私铸钱币
滥制、恶造,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货币制度废弛,特别是法定铸币权下移,出现私铸泛滥无度,甚至出现“钱法大坏”的时期,由于钱价昂贵,私铸者为了获利甚至不惜以铅锡、铁、泥巴等贱金属盗铸制钱,这种钱一般没有足值,其破坏币制的性质更为恶劣。
清代私铸钱币
民间仿铸,如前所述,指在社会币制相对无序时,由于民间流通良钱奇缺(即标准制钱),为了解决民间交易中对良钱的需要,由民间(包括商贾、银号等)仿照官铸制钱的大小、规制仿铸制钱,这种钱与官铸制钱等值流通于社会,这种币制在道光末年曾一度成为国家认可的货币制度。
清代私铸钱币
戏作,是清朝民间比较盛行的一种特殊私铸制品,它与伪作、恶作不同,是人们为了取乐、纪念、炫耀或占卜等需要铸(或凿、刻)制的有铜制的(包括红铜、黄铜、青铜,甚至铁制的),有银、玉制的,也有纸、泥、皮革制的,它的铸刻文字多是对清朝皇帝歌功颂德甚至庸俗搞笑的吉语及八卦,吉祥图案,还有表现一些历史事件,它大多不入于流通领域,一般作为玩赏、护身符使用,有的甚至仅作为冥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