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武魁是什么意思?
武魁,是指武科的科举考试也就是武举的殿试中录取的第一名称为武进士,武进士第一名称为武状元,与武秀才、武举人、并称为“武魁”。“魁”有为首的含义,状元又有鼎元之称,所以,有的地方武状元又被称为“武鼎元”。
清制,武举考试每隔三年举行一次,顺治二年(1645年)举行第一次乡试,三年举行一次殿试。武乡试分为三场进行,每场相隔三天。第一场马上骑射、舞器;第二场步射、举重;第三场验看以上各场成绩,考官共同会审,弥封编号后派诸生撰文,称“射策”。
乡试结束,中榜者称为武举人,也称“乡榜”。乡试第一名,各省不另定称谓,概以“武亚元”呼之。武举人可赴京参加殿试。(武举人、武亚元等,因通过的不是正式会试而是“乡试”,只是取得参加殿试、会试试资格的预备考试,不算取得功名。)武殿试考试分两场,先试一日,验看弓马、步射;次日,考策问。殿试录取后为武进士。殿试后的武进士分为三甲,一甲三名,二甲、三甲数额不定。
一甲第一名称“武进士、殿元及第”,就是人们常说的“武状元”,又称鸿胪寺序班;第二名称“进士、传胪”,称“武榜眼”;第三名称“进士、恩荣”,称“武探花”。一甲二三名并称“武进士赐进士及第”。二、三甲进士,按封建宗法制度依次排列,前者为兄,后者为弟,故二甲第一名称“武亚元”或“亚魁”;三甲第一名称“副亚”。二甲进士称“进士、出身”,三甲进士称“同进士、出身”。取得一、二、三甲进士者才取得功名,称为“天子门生”,可参加殿廷传胪大典,赐宴于礼部。
赐宴后,一甲三名“留朝陛见”,二甲三甲分别从兵部、府部、各省等卫所参将以下官职中选择若干员外、主事。三甲留者为本部堂主事,其余的分别到各省卫所历练。
武进士未被选用充外任者称“留选”,留在京里再经考试定用,或升为堂主事,或升为各营参将等。留选者超过规定期限还未经确定职用,就要被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