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品要几个印章?
一幅完整的书法作品的创作,除了内容和正文外,还需要落款、印章。落款与印章是书法作品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印章在创作中起到醒神、点缀的作用,用好了确实能够为整个书法作品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反之,如果印章的大小和颜色等处理不当,还会影响到整个作品的整体性、和谐性和完整性。
一幅书法作品盖几方印章,没有一个定数,可以是一方,也可以两方或三方。如果确定盖两方或三方印章,一方是姓名印,一方或两方是闲文印,姓名印可以是白文,也可以是朱文;闲文印文则反之。
盖章的多少、位置应该根据创作需要来确定和安排。一般的规律是,根据作品的大小安排。如果是小作品,内容也不多,一般只用一方姓名印;作品内容稍长,画面稍大,可以考虑一方姓名印和一方闲文印。印章的位置应根据疏密、虚实及构图的需要加以考虑:
(1)有行有款的章法,如“章草”等,名章可盖在款字的下面,闲文(字)印盖在下面两行文字的中间偏上的位置上,不能低于名字。因为这样印高出字,不协调。或者,闲文(字)印与名章左右并列与款字之下,以两字为一印,闲文印与姓名印的大小相协调为宜。两方名字印,一方用在正文开始的地方、一方落在正文结束的地方,两方印章应一大一小,一方作朱文,一方作白文;
(2)无行无款的章法。一般盖印应在落笔的上端,以利画面的平衡,使整个画面更加丰满。
(3)用印的多少要根据作品内容的字数来选择。一幅作品一般只盖一枚印章,两枚或多枚的很少使用。字多、款小要盖两枚印(或姓名章,或姓名章加闲章),两印之间要远距离。字少的只盖一枚印。
总之,盖印时都要注意与正文、款字和画面空间相协调,位置相合,恰如其分。落款用印,印不要盖在与正文文字相同的行间和款字的字缝间,要与款字齐平或偏上位置盖印,不能高出款字。